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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经翻过那座山(连载四百七十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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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酒与人生

星期二早晨八点,西江镇笼罩在一层薄薄的晨雾中。韩志明在熟悉的木板床上醒来,耳边是院子里羊群偶尔的“咩咩”声。他睁开眼,看着木质房梁上挂着的一串干辣椒和玉米棒,恍惚间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醒了?”王萍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她手里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五哥已经开始酿酒了,妈在院子里喂羊。”

韩志明揉了揉太阳穴,从床上坐起来。回到老家已经三天了,他仍然不习惯这种慢节奏的生活。在省里,此刻他应该已经坐在办公桌前批阅文件了。

“我马上起来。”他接过茶杯,温热的杯壁传递着乡村早晨特有的安宁。

王萍站在床边,阳光从她身后的窗户斜射进来,在她周围勾勒出一圈柔和的轮廓。她穿着简单的棉麻衣服,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与城市里那个总是妆容精致的省政协主席夫人判若两人。

“你昨晚又没有睡好?”王萍伸手整理了一下韩志明凌乱的头发,动作轻柔得像二十年前他们刚结婚时一样。

韩志明握住妻子的手:“猛然回到了以前的环境,还真有点不适应。”

“没事,过几天就好了。”王萍抽出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五哥说今天要开新酒,等着你呢。”

院子里,林明秀正将一把青草递给一只小羊羔。八十五岁高龄的她腰板依然挺直,银白的头发在晨光中闪闪发亮。她穿着深蓝色的粗布衣服,袖口和领口绣着简单的花纹,那是她自己年轻时的手艺。

“妈。”韩志明走到院子里,清晨的空气带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林明秀抬起头,眼睛眯成一条缝:“志明啊,睡得好吗?”没等儿子回答,她又转向羊群,“小花今天特别精神,你看它吃草的样子多欢实。”

韩志明蹲下身,学着母亲的样子抚摸羊背。羊的毛发比他想象中柔软,体温透过掌心传来,有种奇异的治愈感。

“来尝尝这个。”陈新军的声音从酒坊方向传来。他比韩志明大七岁,皮肤黝黑,手掌粗糙有力,正端着一碗透明的液体走过来,“刚出缸的酒,你闻闻香不香。”

韩志明接过碗,一股浓郁的玉米甜香混合着微微的酒气钻入鼻腔。他下意识皱了皱眉——在城市里,他很少在上午碰酒。

“尝尝看,”陈新军咧嘴一笑,露出几颗略显发黄的牙齿,“四十多度,不烈。”

王萍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丈夫身边:“入乡随俗嘛,改了不就行了。”她的眼睛在晨光中闪烁着调皮的光芒。

林明秀也放下手中的草料:“我也想喝一点,现在早上特别想喝点酒。”老太太的声音虽然沙哑却坚定。

韩志明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王萍悄悄拉了一下他的衣角。他看了看妻子,又看了看母亲期待的眼神,最终什么也没说。

王远菊——陈新军的妻子——从厨房端出两盘菜:“小菜好了,趁热吃。”她圆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手上的老茧诉说着几十年农家生活的艰辛。

酸辣羊肚和小炒羊肉的香气立刻弥漫开来。农家泡椒的辛辣与茴香的清香交织在一起,刺激着每个人的味蕾。韩志明突然感到一阵饥饿——在城市里,他早已习惯了早餐喝一杯热牛奶,再吃一点其他的。

五个人围坐在院子里的木桌旁。陈新军给每人倒了一小杯玉米酒,透明的液体在粗瓷杯中荡漾。

“先干一杯!”陈新军举起杯子,其他人也跟着举杯。韩志明犹豫了一下,还是将酒杯送到嘴边。

出乎意料的是,酒液入口并不辛辣,反而有种柔和的甜味,伴随着玉米的香气在口腔中扩散。他惊讶地看向陈新军:“这酒^”

“好喝吧?”陈新军得意地笑着,“我改良了配方,发酵时间也控制得好。”

王萍小心地抿了一口,眼睛立刻亮了起来:“真的不辣喉咙!”

林明秀已经喝掉了半杯,满足地叹了口气:“新军酿的酒,比镇上卖的那些强多了。”

就着酸辣羊肚的脆爽和小炒羊肉的鲜嫩,韩志明不知不觉喝了两杯。微醺的感觉让他的脸颊发热,却奇异地感到一种久违的轻松。

“原来喝早酒还挺舒服。”他笑着说,声音比平时高了几分。

林明秀放下筷子,布满皱纹的脸上浮现出回忆的神情:“我喝早酒有二十多年了。每天一小杯,身体反而比那些滴酒不沾的老太太强。”

“适量饮酒有助于血液循环。”王萍接话道,她医学院毕业的背景让她习惯性地从医学角度解释。

“不只是身体,”林明秀的目光变得深邃,“酒能让人放松,能让人说真话。”她意有所指地看了韩志明一眼。

早餐后,林明秀拿起靠在墙边的竹竿:“走,放羊去。”

韩志明和王萍一左一右陪着老人向屋后的树林走去。羊群轻快地跑在前面,偶尔停下来啃食路边的青草。晨雾已经散去,阳光透过树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林明秀走得很慢,但步伐稳健。她不时用竹竿轻轻点地,像是在丈量这片她生活了八十多年的土地。

“志明,”老人突然开口,声音低沉,“你觉得是你当官好,还是你五哥放羊酿酒好?”

韩志明愣住了,他没想到母亲会问这样的问题。“妈,这怎么能比呢?完全是两回事。”

林明秀停下脚步,转身直视儿子的眼睛:“为什么不能比?都是过日子,都是养家糊口。”

韩志明感到一阵不自在。他在官场摸爬滚打二十年,从市农业局副局长一路升到省级领导,习惯了被人仰望和恭维。现在母亲却将他的成就与五哥的乡村生活相提并论。

“你五哥要是上了大学,说不定能当比你更大的官。”林明秀继续道,目光转向远处吃草的羊群,“他只是选择了不同的路。”

王萍敏锐地察觉到丈夫的不适,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林明秀在一棵老榆树下坐下,示意儿子儿媳也坐过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三人身上,形成跳动的光斑。

“你们的父亲,”老人突然说,声音变得更加低沉,“其实是革命英雄。”

韩志明瞪大了眼睛:“什么?爸不是一直在家务农吗?”

“那是后来。”林明秀的眼神飘向远方,“他参加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身上有七处伤。要不是最后一次伤得太重,医生说他活不过六十岁,他根本不会提前退役。”

韩志明感到一阵眩晕,他从未听父亲提起过这些。

“你爸的老战友后来当了上将,”林明秀继续道,粗糙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竹竿,“你的大学,你的工作,甚至你后来的升迁,都有他的影子。”

王萍惊讶地看向丈夫,发现他的脸色变得苍白。

“包括小华的工作,小雪当老师,”林明秀叹了口气,“都是那位老战友在背后帮忙。你以为靠你自己真能走得这么顺?”

韩志明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二十年来,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成就是靠能力和努力换来的。现在母亲却告诉他,这一切都建立在父亲的人脉基础上。

“妈,你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这些?”他的声音有些发抖。

林明秀伸手抚摸儿子的脸,粗糙的掌心带着岁月的温度:“以前你太年轻,怕你骄傲或者自卑。现在你六十多岁了,该明白这些道理了。”

她停顿了一下,目光变得柔和:“当官也好,放羊酿酒也好,都是在生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你五哥每天酿酒喂羊,日子过得充实快乐。你在官场打拼,为国家做事,也很好。关键是——”

老人深吸一口气:“不管做什么,别忘了家庭和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韩志明沉默了。他想起自己错过的小华的家长会,错过的韩小勇的毕业典礼,错过的无数个家庭聚会。他曾经以为,给家人提供优渥的物质条件就是爱,现在却不确定了。

羊群不知何时已经围拢过来,安静地吃着三人周围的青草。一只小羊羔甚至大胆地蹭了蹭林明秀的腿,惹得老人轻笑出声。

“前两天,那位老战友还给我打电话,”林明秀继续说,手轻轻抚摸着小羊的头,“问小华提拔的事。我说随缘,不要强求。”

韩志明猛地抬头:“小华知道这事吗?”

“我没告诉他。”林明秀摇头,“那孩子太像你年轻时候,一心扑在工作上。有时候,不提拔未必是坏事。”

回程的路上,韩志明一直沉默不语。王萍紧紧握着他的手,无声地传递着支持。

中午的阳光变得强烈,照在三人身上,在地上投下长长的影子。韩志明看着母亲佝偻却依然挺拔的背影,突然明白了什么。

回到家,他拿出手机,拨通了儿子林小华的电话。

“六叔?”林小华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背景音是嘈杂的办公室声音。

“小华,”韩志明深吸一口气,“组织上怎么提拔你不要太在意。有时候,不提拔未必是坏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六叔,你怎么突然说这个?”

“多陪陪家人,”韩志明看着院子里正在喂羊的母亲和五哥,“好好经营自己的家庭,那才是最重要的。”

挂断电话,韩志明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他走向正在忙碌的陈新军:“五哥,教我酿酒吧。”

陈新军惊讶地抬头,随即露出灿烂的笑容:“好啊,先从选玉米开始。”

王萍站在一旁,看着丈夫笨拙地学习挑选玉米的样子,眼中闪烁着泪光。阳光洒在院子里,照亮了这个普通却又非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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