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朝堂上,慈禧一句‘量中华之物力,结洋人之欢心’,道出多少屈辱。
可就在这风雨飘摇的年代,偏有一人敢让洋鬼子闻风丧胆——他拉起一支黑旗军,
在越南,把法国侵略者打得屁滚尿流,硬生生挺起了民族脊梁。
这人,便是刘永福。
“……”
【乱世枭雄】
刘永福生于道光十七年(1837年),广西博白人。
小时候,他家穷得米缸能照见人,老鼠进门看了看,掉头哭着走了,家徒四壁,四面漏风。
爹娘饿死那天,他攥着拳头发誓,这辈子再也不看谁的脸色讨饭。
小永福要活下去,曾经做过佣工、船工,脚夫等牛马活。
咸丰元年(1851年),晴天霹雳一声喊,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军造反时,
14岁的刘永福,正跳着扁担给地主送货,他扔下扁担,一头扎进了天地会队伍中,“老子受够了这个世道,反他娘的!”。
同治四年(1865年),太平天国的战火被清廷浇灭,清军开始疯狂屠杀天地会会员,
刘永福所率领的队伍躲到东,躲到西,天地会进入低潮期。
“整天提心吊胆也就算了,还填不饱肚子,大哥,这活没法干了!”
刘永福的结拜兄弟吴凤典抱怨道。
“老弟,忍忍吧,啥苦咱没吃过?”永福宽慰道。
“大哥,要不这样吧,你拉上咱这支队伍回老家,立杆子大干一场,兴许还有条活路。”
“对啊,刘哥,你就伸手救救这些老弟兄们吧,”大家纷纷劝道。
永福陷入了沉思:弟兄们说的没错,这个队伍半年没发饷银了,饿得快挪不动步子。”
思来想去,为了弟兄们有条活路,28岁的永福,带领手下进入了广西、云南边境,“十万大山总能养活我们吧!”
在部下拥戴下,刘永福将队伍整编为“黑旗军”——因军旗为黑色,上绣北斗七星,
象征“替天行道”,故而得名,刘永福自任兵马大元帅。
队伍是拉起来了,但是上千号人吃饭问题依然没解决。
炊事班长哭丧着脸:“大帅,军中只能撑半个月的粮食,要早做打算。”
此时,把兄弟吴凤典大咧咧说道:“大哥,广西有那么多的边地,我们何不种点地,养点鸡鸭,
古代老祖宗也实行过屯田养兵的招数。我是不知道哪里有值钱的墓葬,不然我会学曹操盗墓筹措军费的。”
永福笑着踢了凤典一脚,“没种的才去刨死人坟,咱们有手有脚,种出的粮食,比偷来的咽着顺当!”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从此以后,黑旗军一边种田,一边劫富济贫,由于黑旗军纪律严明,深得边民拥护,很快发展到数万人。
黑旗军的炊烟,在十万大山里连成了片,消息传到紫禁城,慈禧把茶杯摔在地上:“一群草寇也敢成气候?让两广总督提着刘永福的头来见我。”
当慈禧的圣旨传到十万大山时,刘永福正蹲在田埂上啃窝头,
听完冷笑一声,把黑旗往地上一插:“想剿老子?先问问弟兄们手里的刀答应不!”
广西总督脚底冒烟,带着三万清军进山“剿匪”。
刘永福拔剑在手,“弟兄们,随我冲啊!”两军短兵相接,一阵拼杀!
无奈清军人多势大,黑旗军不得不退进了大山。
“……”
同治六年春,八万清军携五十门火炮,将黑旗军团团锁死。
炮声震裂山谷,包围圈越收越紧。
“大帅,拼了!”有人红着眼吼道。
刘永福眉头紧锁,忽然朗笑一声:“慈禧那老妖婆想困死咱们?做梦!”
他转身带众人钻进密道——这是他自幼熟悉的山中小路。
待清军撞进空营时,黑旗军已突围至越南境内,在保胜(老街)扎下根来。
垦荒、通商、练兵,不过数年,便成了边境上谁也不敢小觑的狠角色。
【他乡遇故知】
越南,老街。
湿热的瘴气裹着草木腥气扑面而来,刘永福刚指挥着手下清理出半亩荒地,
就见一个亲兵连滚带爬地冲过来,嗓子都劈了:“大帅!不好了!吴哥被人打了!”
刘永福眉头猛地一拧,手里的锄头“哐当”砸在泥里。
他黑旗军刚在这落脚没几天,开荒种地只求个安稳,居然有人敢找上门来?
“带老子去看看!”
穿过半人高的茅草丛,就见吴凤典捂着流血的额头,被几个精壮汉子围在中间。
为首那人敞着粗布短褂,露出黝黑结实的臂膀,脚边还扔着根带刺的藤条,正是打人的凶器。
“哪来的野狗,敢在爷爷的地盘撒野?”
刘永福大步上前,一把将吴凤典拉到身后,那双鹰隼似的眼睛直直射向对方,“我黑旗军开荒,没占你一寸私地,凭什么打人?”
那汉子嗤笑一声,吐了口唾沫:“这整片山都是邓爷罩着的,你们这群外来户,问过邓爷的意思吗?”
“少废话,要么赔罪,要么吃老子一拳!”刘永福说着就攥紧了拳头,指节“咔咔”作响。
他在天地会混过,又在广西打了多年硬仗,什么阵仗没见过?
两人怒目相视,拳头都快碰到一起,周围的人也纷纷抄起家伙,眼看就要血溅当场。
“住手!”
一声暴喝突然炸响,穿透了剑拔弩张的空气。
众人循声望去,就见一个穿着靛蓝长衫的汉子从树后走出,身形挺拔,脸上一道刀疤从眉骨延伸到下颌,看着格外醒目。
“永福?真的是你?”那汉子快步上前,眼睛瞪得溜圆。
刘永福愣住了,这声音……还有这道疤……
“邓……邓志雄?”他试探着叫出名字,声音都有些发颤。
那不是当年在天地会,跟他一起劫过官粮的老伙计吗?
邓志雄哈哈大笑,上前照着刘永福肩膀就是一拳:“好你个黑面神,多年不见,居然跑到越南来了!”
原来邓志雄早一年就带着人来到老街,靠着几分悍勇占下这片山地,刚才动手的是他手下,没认出刘永福的人。
“误会,都是误会!”邓志雄赶紧喝止手下,又亲自给吴凤典递上伤药,“快给吴兄弟赔不是!”
一场干戈瞬间化作笑谈,两人找了处阴凉地,就着山泉水喝起了米酒,说起当年在天地会的旧事,越聊越投机。
往后几日,邓志雄果然不再让人骚扰黑旗军,两家井水不犯河水。
这天夜里,吴凤典悄悄找到刘永福,压低声音道:
“大哥,那邓志雄虽然是你旧识,但这地盘毕竟是他的。咱们不如趁他不备……”
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这老街的地盘,就彻底归咱们了。”
刘永福脸色一沉,猛地一拍桌子,酒碗都震得跳了起来:“糊涂!”
“当年在天地会,若非志雄替我挡过一刀,我这条命早就没了,他脸上的疤,是我永远的痛!”
他声音斩钉截铁,“江湖人讲究义字为先,他如今肯容咱们落脚,已是情分,怎能做那背信弃义的勾当?”
吴凤典还想再说,却被刘永福一眼瞪了回去:“此事休要再提!我黑旗军能立足,靠的是刀枪,更是信义!”
窗外月光洒进茅草屋,映着刘永福坚毅的侧脸。
他知道,要在这异国他乡站稳脚跟,光有武力远远不够,可有些底线,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绝不能破!
【初战告捷】
邓志雄是个红脸汉子,讲义气,他给了宫中太监十锭银子,让他向阮朝皇帝推荐刘永福,
就这样,他为刘永福谋了一个团练老总的职务。
没过几天,阮朝赐给了黑旗军一块地,刘永福谢恩,为报答皇上恩典,他把黑旗军改成了地方团练,成了阮朝的基础部队。
“……”
~同治七年,南疆的暑气尚未消退,阮朝的朝堂却已因一件事暗流涌动——大将军盘文义突然举兵反叛,兵锋直指河内,嗣德帝急得寝食难安。
“爱卿,谁人可带兵御敌?”
“沉默!难堪的沉默。”
“皇上,何不求助刘永福?”此前为永福美言的太监提醒道。
“刘永福,”越南皇帝突然想起来了。
喃喃自语:“刘永福在保胜一带站稳了脚跟,他是我朝唯一的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