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阴阳法眼
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那表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
“娘的,透视,竟然是透视,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
床上,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双拳紧握,似激动,似不安,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相信,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往后,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片刻后,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
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在这过程中,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左为阴,右为阳,右眼可以透视一切。
“仇老三,你们等着,这仇我一定要报,敢调戏我姐姐,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
“啊……小寒,你醒了,太好了,都是姐姐不好,如果不是姐姐,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
这时,出租房外面,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泪眼婆娑。
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扶着她咧嘴笑道;“姐,你放心吧,我已经没事了。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小寒,你没事就好了,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对着叶寒道;“来,小寒,先把药喝了,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
叶寒接过碗,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
“小寒,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上班就不用去了。”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满脸疼惜,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想到这里,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
“好的,姐,我就在家待着,你快去上班吧,我没事的。”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不上班也好,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如果可以,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
“嗯,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叶轻走出了出租房,为了两人的生活,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
在叶轻前脚刚走,叶寒也出门了,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受够了欺凌,金钱,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
走在大街上,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瞪眼一看,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赌摊”,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嘴上还叼着一根烟,十足的一个女痞子。
“来来来,下注咯,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这时,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
“我压五百,买大,前面几局连开大,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一人脸色挣扎了下,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其余的人见此,也开始跟着买大,有的压一百,有的压两百,也有的压五百,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
很快...
十年的老粉丝,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的粉丝,是会去理解自己偶像所喜欢的,也会去在意他喜欢的,而完全不会去伤害他喜欢的。我相信,所有人都曾经妄想过站在偶像身边的那个人是自己,但是我们也都很清楚,这永远都只是一个妄想而已,所以我很庆幸,有胡潇潇填补了这个位置。
十年来,大神一直都是孤身一人,哪怕我们开了无数次玩笑让人早点找个女朋友,有无数人想跟他传绯闻,更是有许多人时时刻刻都想抱上他这根金大腿,但是大神的身边,一直都是空的。
作为一个粉丝,对一直的单身的偶像,我心里很开心,因为这意味着即使他不可能属于我,他也不会属于任何人,可是在看到他和胡潇潇一起踏上金峰奖红毯的那一瞬间,我知道我错了。
没有人愿意一直孤单,没有人愿意永生孤寂,我自己都有了相爱多年的男友,我凭什么去要求我的偶像保持单身,难道我们作为粉丝的初心不是希望他能幸福嘛?
他带给了我们那么多的开心与欢乐,感动与泪水,我们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声势浩大却又不为人知的暗恋着他,看着他演绎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角色,看着他拿下一个又一个奖项,我们在为他欢呼,我们在为他喜悦,可是,谁能在繁华的庆功宴之后还陪在大神的身旁?
我们谁都不能。
但是胡潇潇能。
因为沈行墨喜欢她,因为沈行墨爱她,因为沈行墨当着所有人的面儿光明正大的宣布了‘我的女友,胡潇潇’。
所以,我也喜欢胡潇潇。
作为一个从沈行墨出道伊始就开始关注他的老粉丝,我想我有那么一点点的资格说一句我了解大神的品行,他说出口的事情,从未更改过,所以我也坚信,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许十年,反正在未来的某一天,大神肯定会娶潇潇,到那时,潇潇才会是那个真正陪着大神走完一生的人。
我们都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喜欢沈行墨,那么,这份爱有多深?能坚持多久,又是否能在漫长的时光之中保持不变?
等到沈行墨不再像现在一般俊美逼人,你们还会喜欢他嘛?反正对我而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的爱能保持多久,我也不知道我的爱是否能经得起漫长的时光之变,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
胡潇潇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相伴百年。
作为一个普通的粉丝,我祝愿我喜欢的人,幸福。”
用词简单,情感真挚,而发表了这篇文章的人也确实是沈行墨粉丝圈里许多人都知道的老粉丝,这篇文章一出来之后,原本躁动的粉丝群全都安静下来,不再纠结于沈行墨和胡潇潇是否相配的问题,而是真真切切去开始思考,她们只是粉丝,她们现在的确是非常爱沈行墨,但是十年后呢,二十年后呢,谁都不敢去保证什么。
到那时依旧还会陪伴着沈行墨的,也许只有胡潇潇。
作为粉丝,原本应该没有任何人比她们更渴望沈行墨能够幸福的呀!
小岛上,林辰满脸笑意地看着文章下那一条条评论,啧啧啧,就算许久不动笔,她也依旧非常有文采嘛。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个号养了这么久,今天可算派上了大用场,果然听哥哥的话就是对的,之前一片反对之声的时候不动手,趁着现在最乱的时候下手才最明智啊。
瞧瞧,她这不就替她家潇潇把粉丝心全给收拢了嘛,林辰洋洋得意地抬起了头,“哎呀,好想找潇潇炫耀一下怎么办!”
“甭妄想啦,大神带着潇潇和那个小孩儿一起出去了,好想是去看老虎去了,不过你别说啊,背后看起来跟一家三口似的,还真挺有乐的。”张琪走过来打击林辰道,“哎,我看看你写了什么,想要去找潇潇炫耀。”
潇潇看不到,让张琪看看也好嘛,林辰直接将微电转向张琪,“快来看,我觉得我文笔又进步了!”
沈家大宅。
沈思慎看着手下人刚刚传过来的照片,是一张背影,沈行墨,胡潇潇和沈煜,沈煜站在中间,一边是胡潇潇,一边沈行墨,两个大人正牵着小孩儿的手,背景是美丽的碧海蓝天。
“看来临时起意把小煜送过去还真送对了,你瞧,多像一家三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