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阴阳法眼
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那表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
“娘的,透视,竟然是透视,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
床上,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双拳紧握,似激动,似不安,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相信,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往后,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片刻后,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
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在这过程中,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左为阴,右为阳,右眼可以透视一切。
“仇老三,你们等着,这仇我一定要报,敢调戏我姐姐,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
“啊……小寒,你醒了,太好了,都是姐姐不好,如果不是姐姐,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
这时,出租房外面,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泪眼婆娑。
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扶着她咧嘴笑道;“姐,你放心吧,我已经没事了。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小寒,你没事就好了,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对着叶寒道;“来,小寒,先把药喝了,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
叶寒接过碗,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
“小寒,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上班就不用去了。”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满脸疼惜,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想到这里,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
“好的,姐,我就在家待着,你快去上班吧,我没事的。”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不上班也好,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如果可以,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
“嗯,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叶轻走出了出租房,为了两人的生活,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
在叶轻前脚刚走,叶寒也出门了,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受够了欺凌,金钱,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
走在大街上,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瞪眼一看,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赌摊”,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嘴上还叼着一根烟,十足的一个女痞子。
“来来来,下注咯,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这时,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
“我压五百,买大,前面几局连开大,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一人脸色挣扎了下,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其余的人见此,也开始跟着买大,有的压一百,有的压两百,也有的压五百,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
很快...
的做派。倒是和多日之前宋臻在府河旁遇见的戴金冠的公子哥儿有某种相似的味道了。
“表兄!”云孙一声唤,就见男人抬起头来。
这倒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即使平日里因为科举的筛选作用,见多了俊美之人,宋臻也不禁觉得对方实在是俊俏。而和大部分宋臻见过的俊俏却小白脸儿的公子们不同,这位封家的少爷肤色稍暗,身材颀长有力,一看就知道必定是懂得武艺的。此刻他带着一层淡淡的笑容站起身来,饶是眉峰锋利,却也给人一种温和的感觉。
“这位就是宋臻宋公子!”云孙尽心地为两人介绍着,“宋臻,这位就是我表兄,封晟封公子了。”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封晟冲着宋臻一拱手,“在下封晟,幸会。”
好像不紧不慢的语气,只是宋臻总有一种对方抢先了的感觉,也不太在意,回礼道:“在下宋臻!”却不敢说什么久仰对方家族大名之类的话,谁知道会不会引起什么误会呢?
“封晟因表弟的缘故,幸而拜读过宋公子的诗作文章,心中佩服不已,今日冒昧请表弟容我一见宋公子,只是有些冒犯了。”
“哪里哪里!”宋臻连忙谦道,瞥了一眼云孙然后说:“云孙的才学,宋臻一向十分佩服。既然是云孙的表兄,想必封公子自然也是不凡。能得不凡之人欣赏,宋臻高兴尚且来不及,何况与公子相识呢?”
连捧带夸的场面话,说着没营养,却还是要说。
一番来往之后,方才进入正题。
“表兄,今日宋臻送了我一副字,你可要一观?”兴冲冲地拿出之前宋臻给他的卷轴,云孙有些迫不及待。
望了宋臻一眼,封晟笑道:“怕是你自己想看了吧?赶紧展开,趁着宋公子这书写之人在,当能品得其中妙味,说不定,更可以偷师一二?”
云孙不好意思地眨了眨眼,还是在桌上展开了卷轴。
那上面,是宋臻抄录的“春江水暖鸭先知”那首诗。不论它从前叫什么名字,如今这首诗被传成了《题喜雨亭》,好歹这个名字不算太差,比起宋五步和《五步诗》都好听多了。
不是宋臻不能新弄出一首诗来,只是想想看宋臻那点子墨水,三天两头这么做,岂不是要倒空了?可持续发展才是王道,等到宋臻的积累真正到达自己可以做出这么好的诗的时候,还有老长的一段时间呢。
不过云孙和封晟此刻并不关心内容,他们两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这卷轴上文字的字体上。
所谓的瘦金体。
当日云孙一见这瘦金体,就觉这字体奇绝,当世罕见。今天再度一看,更觉得心下赞叹不已,一想到这卷轴属于自己,更是乐得嘴巴都快合不上了。
而封晟,一眼看见这广为称赞的瘦金体的时候,第一感觉是名不虚传,就凭着这首创的字体,这位宋臻宋公子也当成为一时之杰。加上诗词文章,只要人不太蠢,前途可想而知。
然而封晟毕竟不是个纯粹的文人或者爱好者,他并没一心一意沉醉在这瘦金体的美妙之中,如同云孙一样用手指点着凌空书写的模样。
他发现了一件事。
虽说这瘦金体世所罕见,但封晟怎么看这字,怎么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不是身边的人写过,但就是熟悉,好像……好像这字和他之前得到的那陶盆上,如今已经彻底模糊的字迹是一脉相承的!
这么巧?在李管家嘴里还是再深山之中,甚至要进山挖掘花木补贴家用的穷书生,和如今已经是县案首,前途一片光明,诗词文章书法无一不精的宋臻,是一个人!?
还是因为封晟自己运气十足,才会在刚刚到达蜀地之后不久,东皇太一大神就把他想要找的人送到了他面前来?
这种问题,只要问就是了。
“宋公子,冒昧问一句,半年之前你可曾于一陶盆上题写过一联诗?”封晟问道。
宋臻一时之间有点茫然,差点就下意识地摇头了,幸而他飞快反应过来,这不就是说当初自己卖掉那株海棠的事情吗?当时的他,哪里知道自己卖掉的居然是赵红妆特意培育她自己的本体,分出来的枝桠?
“想来,是那商人提过我?”还不知道当时买走海棠花的商人其实是封家的管家,也不是封晟这边的人,宋臻自然认为是商人把海棠卖给了封晟,还邀功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