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阴阳法眼
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那表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
“娘的,透视,竟然是透视,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
床上,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双拳紧握,似激动,似不安,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相信,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往后,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片刻后,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
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在这过程中,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左为阴,右为阳,右眼可以透视一切。
“仇老三,你们等着,这仇我一定要报,敢调戏我姐姐,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
“啊……小寒,你醒了,太好了,都是姐姐不好,如果不是姐姐,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
这时,出租房外面,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泪眼婆娑。
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扶着她咧嘴笑道;“姐,你放心吧,我已经没事了。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小寒,你没事就好了,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对着叶寒道;“来,小寒,先把药喝了,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
叶寒接过碗,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
“小寒,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上班就不用去了。”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满脸疼惜,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想到这里,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
“好的,姐,我就在家待着,你快去上班吧,我没事的。”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不上班也好,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如果可以,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
“嗯,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叶轻走出了出租房,为了两人的生活,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
在叶轻前脚刚走,叶寒也出门了,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受够了欺凌,金钱,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
走在大街上,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瞪眼一看,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赌摊”,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嘴上还叼着一根烟,十足的一个女痞子。
“来来来,下注咯,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这时,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
“我压五百,买大,前面几局连开大,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一人脸色挣扎了下,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其余的人见此,也开始跟着买大,有的压一百,有的压两百,也有的压五百,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
很快...
;“嘿嘿。”傅云杉诡异的笑,她突然想到了一个可以赚钱的方法。
胡椒面只是最简单的调味料,她前世虽崇尚原生态的食物,但一些简单的食物配料还是记得的,如果有了这调味料的生意……不仅给哥哥治病买药的钱不用愁,还能攒钱给姐姐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买有营养的东西给娘补身子,爹也有钱买早饭吃了。
当然,这个前提是傅家其他人不知道!
抬头看了眼傅明礼,傅云杉脸上的笑微微收敛,这个爹,她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从记忆和这两天发生的事可以得出结论,傅明礼是个孝子!守礼知进退,懂的父母恩,可就是太孝顺了,有点盲目!
算了,先不告诉他,等配好了方子确定能赚钱的时候再纠结这事儿吧。
“杉儿,想啥呢?快走,轮到咱们了。”傅思宗看着脸上表情变化丰富的妹妹,无奈的推了推。
傅云杉嘻嘻一笑,任傅思宗牵着进了镇。
清河镇很繁华!
这是傅云杉进镇的第一反应。
南门进镇后的街叫云华路,据傅思宗说,云华路是清河镇的第一条青石路,由清河镇丰华楼的老板许云华出资铺建而成。
街道两旁皆是清一色青砖红瓦的商铺,各商铺门前均有着色不同短衣的活计在招揽生意,迎客入门,商铺二楼从第一家商铺开始到末尾一家都高高悬挂着迎中秋的大红灯笼破有壮观。
往里走,虽不如云华路都是青石路,地面却很干净,即使路边的小街摊摆放也很整洁,傅云杉连连点头,哪个商人都喜欢这样的环境。难怪清河镇发展迅速成为洛边城最大的城镇。
傅明礼带着兄妹二人绕绕弯弯的找到卖肉的摊子,言明要卖兔子。
老板斜了眼三人带来的篮子,撇嘴,“二百文。”
傅云杉拎起篮子就走,傅明礼和傅思宗忙跟上,“杉儿,二百文是肉的价格,野兔子的皮也很值钱的。”
“爹,你去书塾吧,我和哥哥去找地方卖兔子。”傅云杉不语的走了一条街,在一条三岔路口停下,还给自家哥哥使了个眼色。
傅思宗抬头看了时辰,才接话道,“爹,我陪杉儿去卖兔子,现在时辰不早了,你赶紧回书塾吧。”
傅明礼也抬头看了看天,叹息道,“也好,你们卖了兔子就家去,若是卖不掉就去书塾找我。”
傅云杉忙点头,“爹,你放心我们一准儿卖掉。”
傅明礼笑着拍了拍她的头,转身朝其中一条道走去。
待傅明礼走出两人视线,傅云杉重重吐出一口气,“哥,丰华楼在哪?”
“啊?”傅思宗微愣,看了看篮子,“杉儿,你不会想把兔子卖给丰华楼吧?”
傅云杉点头随即摇头,傅思宗看的不明所以,“不卖?”
“卖!我要和丰华楼谈一桩生意。”傅云杉推着他,“哥哥快带路,生意谈成的话咱们就可以农奴翻身把歌唱了。”
“卖只兔子就叫谈生意……”傅思宗笑的一脸无奈,拎过傅云杉胳膊上的篮子,朝其中一条街走去,“还农奴翻身?你这小脑瓜子在想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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