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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离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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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阴阳法眼

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那表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

“娘的,透视,竟然是透视,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

床上,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双拳紧握,似激动,似不安,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相信,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往后,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片刻后,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

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在这过程中,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左为阴,右为阳,右眼可以透视一切。

“仇老三,你们等着,这仇我一定要报,敢调戏我姐姐,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

“啊……小寒,你醒了,太好了,都是姐姐不好,如果不是姐姐,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

这时,出租房外面,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泪眼婆娑。

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扶着她咧嘴笑道;“姐,你放心吧,我已经没事了。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小寒,你没事就好了,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对着叶寒道;“来,小寒,先把药喝了,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

叶寒接过碗,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

“小寒,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上班就不用去了。”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满脸疼惜,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想到这里,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

“好的,姐,我就在家待着,你快去上班吧,我没事的。”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不上班也好,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如果可以,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

“嗯,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叶轻走出了出租房,为了两人的生活,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

在叶轻前脚刚走,叶寒也出门了,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受够了欺凌,金钱,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

走在大街上,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瞪眼一看,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赌摊”,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嘴上还叼着一根烟,十足的一个女痞子。

“来来来,下注咯,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这时,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

“我压五百,买大,前面几局连开大,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一人脸色挣扎了下,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其余的人见此,也开始跟着买大,有的压一百,有的压两百,也有的压五百,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

很快...

手,“姐,我知道你肯定要上山,你一定要带上我,我绝对不乱跑,再说了我还带了小花,小花也能保护我。是吧,小花?来,凶一个。”

小花配合地露出凶狠的表情,呜呜低吼了几声。

见妹妹一脸期待地看着她,金花也不想扫她的兴,她当年不也是六七岁的时候跟着娘上山打猎了,因为天生力气大,还帮了不少忙。有一次她们在山上遇上了豺狗,还是她用折断的小树给打跑的。珠花虽然没什么力气,但是她一向听话,只要乖乖跟着就出不了事。再说了,她就算胆子再大,也不会一个人冒冒然上山。娘亲说过,家里只出一个傻大胆的父亲就够了,她们还是要多用脑子,不能像父亲一样傻。金花一向是以孙氏为榜样,自然不愿意像父亲一样,话说回来父亲如今比起她小时候已经要靠谱多了。

金花小时候,正是孙氏提刀教导程大山的全盛期,孙氏是个大嗓门,程母也就是金花奶奶嗓门不大,一件事却能念上好久。以前程大山听烦了便找借口跑了,现在他想跑也不敢跑,孙氏拿刀就站在门口呢。终于,在婆媳两人的联手之下,程大山至少不赌钱了,也很少出去喝酒。金花还记得程大山曾经酒后跟人打架,害家里出了一笔银子,气得孙氏让他喝了一个月的苦茶醒脑。她曾经尝过一口苦茶,苦得她都要吐了,也难为父亲能一个月。只要一想到这个苦味,金花便想到做人还是要谨慎些。

尤其是父亲说是要赚笔大的就一去不回后,金花更觉得父亲这傻大胆的毛病她千万不能沾。其实孙氏曾经去打听过程大山的去处,金花听了一耳朵,知道父亲好像跟几个狐朋狗友去做不好的事情。孙氏发了好大的火,甚至准备好了棍棒准备回来招呼父亲。可是父亲一直没有回来,盗匪来的时候他没有回来,珠花出生的时候他没有回来,家里没米的时候他没有回来……等她们日子过好了,他回来了。

她才不稀罕他当官呢,她听村里老人说故事的时候说过,当官容易招祸一出事会死全家。但是他终归是自己的父亲,也许有娘看着他,他就不招祸了。而且父亲当官也是有好处呢,至少她不用再省着吃饭了,这一年下来她个子高了一截,连银花也开始长个子了。只有珠花不长个,金花有点可怜地看着珠花,这孩子小时候连奶都没得吃,不会是饿坏了将来长不高了吧。

珠花没有感觉到金花怜悯的目光,作为一个小孩子,不能像金花那样跟出去参加宴会,当然那些宴会她也没有兴趣;也没有上街,王嬷嬷紧迫盯人,她想偷溜也找不到机会。最重要的是,一个小孩子上街多不安全呀,要是遇上了人贩子她估计都跑不掉。

从她看过各种悬疑片后分析得出,不会作就不会死,所以她能不作就不作,有这力气用来想想如何赚钱多好。

等马车出了城,珠花转头问:“姐,你会骑马吗?”

金花摇了摇头,说:“我看庄上肯定有马,上回李叔来的时候就是自己赶着马车来的,我们可以偷偷学。”

她说了“我们”也就是把珠花也算在学骑马的人里了,她没想过珠花可能不想学,那可是骑马,李叔第一次赶马车到程府时那高兴劲就别提了。马在乡下可是稀罕东西,一般人家宁可买驴买骡,也不会买价格高出几倍的马,平时最多也是往返乡镇,骡驴尽够用了,可是若真是富裕人家,自然是想买一匹马的,骑在乡间的路上身后就有一群孩子羡慕得追着跑,可拉风了。

“好,我听姐的。”珠花讨好地撒娇道,她的确是想学骑马的,这可是古代生存的必要技能,就像在现代你得会开车一样,马上她又想到了另一件事,“等会到了大庆府,我们要不要去看看香料什么的,洒在烤好的兔子上一定很香。”

“那就去看看。”金花立即就被她说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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