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阴阳法眼
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那表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
“娘的,透视,竟然是透视,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
床上,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双拳紧握,似激动,似不安,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相信,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往后,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片刻后,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
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在这过程中,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左为阴,右为阳,右眼可以透视一切。
“仇老三,你们等着,这仇我一定要报,敢调戏我姐姐,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
“啊……小寒,你醒了,太好了,都是姐姐不好,如果不是姐姐,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
这时,出租房外面,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泪眼婆娑。
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扶着她咧嘴笑道;“姐,你放心吧,我已经没事了。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小寒,你没事就好了,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对着叶寒道;“来,小寒,先把药喝了,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
叶寒接过碗,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
“小寒,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上班就不用去了。”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满脸疼惜,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想到这里,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
“好的,姐,我就在家待着,你快去上班吧,我没事的。”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不上班也好,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如果可以,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
“嗯,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叶轻走出了出租房,为了两人的生活,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
在叶轻前脚刚走,叶寒也出门了,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受够了欺凌,金钱,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
走在大街上,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瞪眼一看,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赌摊”,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嘴上还叼着一根烟,十足的一个女痞子。
“来来来,下注咯,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这时,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
“我压五百,买大,前面几局连开大,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一人脸色挣扎了下,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其余的人见此,也开始跟着买大,有的压一百,有的压两百,也有的压五百,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
很快...
nbsp;顾骜听了,很是感慨:“唉,蓄发者,顺民也。剃发者,难民也。军队打不过鞑子,总不能指望沦陷区几亿百姓都崖山跳海。”
马风听着顾骜随口说些听不懂的引经据典,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他就肃然起敬:“顾哥,你刚才文绉绉地说啥?莫非你家是因为‘四旧’才划成黑五类的?”
顾骜也意识到自己扯远了,随口回答:“那倒不是,我家是因为我母亲的海外关系,前几年不好过。后来我爸被逼无奈,跟我妈离婚划清界限,才缓过气来。”
“海外关系啊……这可凶险!”马风一阵心有戚戚焉,更加坚定了跟顾骜抱团取暖的想法。
两人聊着,终于到了顾家,贴沙河边一座破败的大杂院。
……
大杂院,是一种建国后常见的建筑——在古代四合院的花园里,横七竖八增筑很多房间,毫无艺术美感。
不过却胜在符合快速城市化的需求:打掉一户劣绅,就能塞进十几家小市民。
每家只有一间房间、一个天井里的自来水池,以及公用的厨房。
水表只有一个,所以水费只能按人口数分摊。谁家孩子浪费水被人看见,就会遭到叱骂。
顾骜的父亲顾镛是个技师,中午自然在厂里吃。
他母亲因为海外关系,前几年死了。
家里空无一人。
顾骜也就大咧咧直奔菜橱,翻到半锅昨晚的剩饭、一碗萝卜炖油豆腐。
纯素。
“家里没肉,别嫌弃。”他把菜放在院子的板桌上,扯过条凳,招呼客人坐。
马风连连客气:“已经很好了,我盒饭里只有酱瓜。”
这年头蹭饭,没肉才是正常的。
就算是相对有钱的人家,平时留六或八片很齁的咸肉,盖在炒蔬菜上撑门面。客人一般也是很识趣,不会夹的。
等蔬菜吃完,这几片肉又能拿去摆盘,至少撑一个星期面子之后,才会真的吃掉。
顾骜和马风各自盛了一大碗饭,就着炖萝卜猛吃。
马风很谨慎,从头到尾都没夹过油豆果,只是拼命往碗里倒萝卜汤下饭。
炖过油豆果的汤,表面会飘油花,已经算是美味。
顾骜本来就饿了,而且刚才打架消耗不少体力,所以一开始吃得挺香,连籼米的粗糙都没察觉到。
吃着吃着没那么饿了,他就开始怀念起后世的大鱼大肉。
他不甘心地搜索了一番记忆,才发现自己这具肉身居然有近两年没吃过肉!
这是不正常的,就算按国家最低规定,也该有每人每月二两肉票。
顾骜又仔细回忆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如此苦逼的原因:
一年半前,按政策他们家也得出一个孩子,下乡当知青。
顾骜只有一个姐姐顾敏,所以老爹本着重男轻女的想法,让儿子留城里读书、女儿下乡种田。
不过,老爹也给了姐姐补偿条件:她每个月可以吃六两肉,而留在城里的顾骜要把自己那份肉票贡献出来。
于是,当时还在读高中的顾敏,就辍学去了邻市的会稽茶场种茶。
老爹每月都用全家的肉票买六两肉,再拿两三斤腌得死齁死齁的会稽霉干菜,焐一锅梅菜扣肉。
然后让顾骜骑几十公里自行车,把这罐肉送给顾敏。
做得那么咸,图的就是不容易坏,能吃上半个多月——每天只吃一小撮肉,主要吃浸润了肥油的霉干菜。
用钱塘人的话说,这种菜就是“敲饭的榔头”。
顾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被他夺舍的本尊:一年半没肉吃的情况下,倒也没想到半路偷吃点。
还挺老实。
难怪魂穿之前,空长那么大个子,却被翁得臣那种精瘦的家伙欺负。
……
因为分心和怀念肉肉,顾骜只吃了一碗,就忘了添饭。
而这么斯文的吃相,搞得欲舔又止的马风也很不好意思。
他两次三番暗中观察,顾骜都没动静,最后他只能语言试探:“顾哥?你够了?那我洗碗?”
“喔,谢了。”顾骜丝毫没听出马风“没吃饱”的弦外之音。
毕竟,21世纪的人哪会在吃饭上客气?
想吃就自己盛、废话个屁啊。
马风识趣地把剩菜放回橱子里,然后拧开天井里的水龙头,冲洗盛饭的碗。
或许是因为心情郁闷,他不经意就把水龙头拧得大了些,擦洗也很用力,好像跟碗有仇似的。
结果却惹来了闲坐在天井里看风景的隔壁俞老太辱骂:“小瘪三!打个碗盏用噶许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