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阴阳法眼
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那表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
“娘的,透视,竟然是透视,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
床上,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双拳紧握,似激动,似不安,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相信,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往后,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片刻后,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
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在这过程中,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左为阴,右为阳,右眼可以透视一切。
“仇老三,你们等着,这仇我一定要报,敢调戏我姐姐,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
“啊……小寒,你醒了,太好了,都是姐姐不好,如果不是姐姐,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
这时,出租房外面,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泪眼婆娑。
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扶着她咧嘴笑道;“姐,你放心吧,我已经没事了。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小寒,你没事就好了,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对着叶寒道;“来,小寒,先把药喝了,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
叶寒接过碗,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
“小寒,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上班就不用去了。”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满脸疼惜,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想到这里,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
“好的,姐,我就在家待着,你快去上班吧,我没事的。”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不上班也好,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如果可以,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
“嗯,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叶轻走出了出租房,为了两人的生活,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
在叶轻前脚刚走,叶寒也出门了,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受够了欺凌,金钱,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
走在大街上,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瞪眼一看,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赌摊”,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嘴上还叼着一根烟,十足的一个女痞子。
“来来来,下注咯,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这时,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
“我压五百,买大,前面几局连开大,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一人脸色挣扎了下,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其余的人见此,也开始跟着买大,有的压一百,有的压两百,也有的压五百,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
很快...
陈英的这个样子,看上去并不想是来“庆祝”的啊。今天的话好像也特别的少,更像是来寻找发泄心中不悦的。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吧?家庭?工作?还是感情?最后一个应该不太会。
沈雪诺打开了一包鱿鱼丝,先是自己吃了几根,然后放到了陈英面前的茶几上。而他,却是视而不见,只是对着自己猛灌了口啤酒,发出酒醉大汉一样的打嗝声。说着“恭喜顺利进入高中,开始新生活。”这样的话。
那可是鱿鱼丝啊,平时可是陈英她最爱的食物了,怎么可能会一碰都不碰,甚至,是完完全全的没有注意到。姑且还是先问她下吧。毕竟这样下去的话,啤酒都会变得难喝了。
沈雪诺喝了一口啤酒之后,“嗒”,啤酒易拉罐与茶几撞击发出的声响。陈英停下手中的动作,目光顺着发声的来源,看了过去。“怎么了嘛?”
我还没有问你呢,倒是你先问起我来了,“是你怎么了?”
陈英沉默了一会,重新拿起啤酒喝了一口,不再是之前那样的猛灌了。“还是被你看出来了吗?其实也没有什么啦。”她目光迷离,在屋内飘荡,抿这啤酒罐的边缘,久久没有放下。
“越是掩饰,它越是显得清楚。”
“莎士比亚吗?你是在我是个悲剧吗?”陈英放下啤酒,打算开始讲述属于她的故事。
那是一个月黑分高,万里无云的夜晚......“说重点!”真是,这个人,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简单来说吗,就是我周四那天,和你吃完晚饭分别之后,被小姐妹叫去了酒吧。(这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然后喝着喝着,就喝多了。迷迷糊糊在外面吐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中间我就不说了,反正我就是喜欢上他了。(所谓的“一见钟情”吗?)之后的几天,他每天都会送我上下班,给我带吃的,逗我开心,每天睡觉前,都会跟我说“晚安”,我真的好喜欢他啊!(是是是,然后呢?我好想预感到什么了。)
但是好景不长,也就在今天,我和他吵架了。(我就知道。原因呢?)他和我聊起最近热映的电影。他说很好看,邀请我去看,但是我上班真的没有时间。而且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额,我看你平时都挺空的啊,不然怎么额会跑到我这边来喝酒。)他说他喜欢女一号“范冰冰”,我说我这种的,我喜欢的是“周润发”这样的。然后我们就吵了起来。(就因为这个,真是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
然后,然后,我们就分手了。(哦,原来是分手了啊。等等,嗯,啊,什么?分手?我记得今天才周日吧,那也就指过去了三天而已?也就是说,你们只认识了三天而已!)
听陈英讲完,他一副泪水满眶的样子,“咕嘟咕嘟”干掉了手中拿听啤酒。
虽然对于他这样的遭遇,我一点都不同情,但好歹也是我的责任主编,还是安慰他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