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是谁杀的?
逻辑学上,死人事件和命案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
人可以有无数种死法,大类上分为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
而自杀、他杀、意外死亡…这些都属于非自然死亡范畴。
通过上官晓倩和姚静的对话,我已经能够确定两个细节点。
一者,她们两人曾经熟识,甚至关系很密切,而且都曾对某一个男生心有好感。
二来,那个男生已经死了,而姚静和上官晓倩也因为某些原因反目成仇。
别看这两点细节写出来好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实际上,心理学领域的很多技巧和实验手段,正是从这些似乎很平常的细节上发现端倪,进而找到突破。
当时,在我学习心理学这门课程的时候,我的老师曾经给我们讲过下面这个案例。
一个他亲身经历过,还很奇葩硬扯上我这个学生,用以证明老爷子推崇万分的‘细节处见真章’理论的例证。
有一个农妇死在家里,胸口插了一把杀猪刀。
警方发现的时候,死者已经丧失生命体征八个多小时,案发现场也被报案的群众无意破坏掉。
因此,警方已经很难提取某些…”
“法医的分析没问题,凶手确实不是左撇子!而那个杀猪匠自己一个人也的确打不过农妇,两人搏斗起来,根本一成胜算也没有…”
我们这些不明所以的同学更好奇了,那到底又会是谁呢?
而我前排那个一惯成绩最好的小眼镜班长,直接就是一语定性,“老师我知道了,肯定是流窜作案!”
